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其具体形式包括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等。因此,保险人是只能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有:
1、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
3、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
4、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
5、代位赔偿请求权。
6、除合同有相反约定外,保险标的部分损失时,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人的义务包括:
1、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
2、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对于被保险人的任何信息和涉及保险条款相关协定内容等的保密义务。